时间:2011-04-20 14:32:19 访问次数:
来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青田县机关事务局从四个方面抓好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抓节能宣传。深入学习宣讲《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条例》,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在行政中心、主要路段通过展板、横幅、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人人讲节能、事事讲节约”的良好节能氛围。 二、抓节能改造。制定综合节能改造方案,发掘县行政中心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潜力。积极使用、推广节能型产品,行政中心的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内的1200盏照明灯具全部改换成节能灯具,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用电达30万度。每年夏季、冬季两次统一对305台独立空调过滤网进行清洗,有效降低了能源消耗。 三、抓节能管理。做好2009—2010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明确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狠抓日常督查管理,确保节能工作有条不紊、落实到位。据各单位统计上报汇总,全县由财政拨款的104家县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2010年1-6月份用水、用电、汽油消耗总量等各项能耗均比2009年同期减少5%以上,达到年初既定的各项能耗下降目标。 四、抓责任落实。召开全县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每天不定期对行政中心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减少“灯长明、水长流”现象。同时与各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以点带面,以检促建,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广泛深入开展。
(信息来源:青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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