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时间:2013-07-19 15:46:03 访问次数:

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防止发生事故,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

(一)事务局、局党组、局各处室印章,由专人负责掌管、监印。印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二)所有印章,均应专门加锁,置于牢固的柜里或者抽屉之内。

(三)严格手续,使用印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单位公章应根据情况由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处室公章由该处室领导批准,并在用印登记表上注明,以备查。

(四)公文用印,必须符合公文处理办法中有关公文审核、会签、签发的规定和公文体式、程序。

(五)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凭局长、副局长签发的原稿盖章。

(六)以局名义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商办答复一般事项的便函,须经局、处室负责人同意,审核后盖章。

(七)局属单位需用局的名义开介绍信,须持单位介绍信或领导签条,由办公室登记签发。

(八)其它临时事项的文件、证件、报表等需加盖印章时,如有领导的批件,凭批件盖章;如无批件,重要的经分管局长同意,一般的经主管处室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登记盖章。

(九)经常性业务报表需加盖局章时,凭处室(单位)领导人签字,监印盖章。

(十)对所盖印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不能碍于情面,随意盖印。

(十一)盖印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固形清晰。

二、介绍信管理和使用

(一)介绍信是代表本单位与外单位接洽工作的凭据,限于工作使用,个人私事一般不得使用机关介绍信。

(二)开据介绍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发出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的证件、奖状、协议、便笺上加盖印章。如确属特殊需要,应说明理由,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介绍信使用后情况须补记;如未使用须交回销毁。

(三)领取未启用的介绍信要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领用号码、启用日期、批准人、经手人等。

(四)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由专人保管签发。对已使用过的介绍信存根由办公室妥善保存。



机关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发布日期:2013-07-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机关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对印章的使用和保管,防止发生事故,确保印章使用规范,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保管和使用

(一)事务局、局党组、局各处室印章,由专人负责掌管、监印。印模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二)所有印章,均应专门加锁,置于牢固的柜里或者抽屉之内。

(三)严格手续,使用印章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单位公章应根据情况由分管或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处室公章由该处室领导批准,并在用印登记表上注明,以备查。

(四)公文用印,必须符合公文处理办法中有关公文审核、会签、签发的规定和公文体式、程序。

(五)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均凭局长、副局长签发的原稿盖章。

(六)以局名义对外联系工作的介绍信和商办答复一般事项的便函,须经局、处室负责人同意,审核后盖章。

(七)局属单位需用局的名义开介绍信,须持单位介绍信或领导签条,由办公室登记签发。

(八)其它临时事项的文件、证件、报表等需加盖印章时,如有领导的批件,凭批件盖章;如无批件,重要的经分管局长同意,一般的经主管处室领导签字同意,方可登记盖章。

(九)经常性业务报表需加盖局章时,凭处室(单位)领导人签字,监印盖章。

(十)对所盖印的文件、材料内容必须认真审阅,尤其是一些特殊情况用印,更要审阅清楚,不能碍于情面,随意盖印。

(十一)盖印正规。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字组端正;固形清晰。

二、介绍信管理和使用

(一)介绍信是代表本单位与外单位接洽工作的凭据,限于工作使用,个人私事一般不得使用机关介绍信。

(二)开据介绍信,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发出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的证件、奖状、协议、便笺上加盖印章。如确属特殊需要,应说明理由,报经主管局长批准。介绍信使用后情况须补记;如未使用须交回销毁。

(三)领取未启用的介绍信要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领用号码、启用日期、批准人、经手人等。

(四)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由专人保管签发。对已使用过的介绍信存根由办公室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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