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时间:2013-07-19 16:28:20 访问次数:

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本局在资源节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本局特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节约公共资源

(一)夏季空调控温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控温不得高于20℃,办公室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移动式制冷、采暖设备。

中央空调系统应在下班时间及时关闭,非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开启。在温度比较适宜的情况下,停止使用空调。

(二)加强行政中心办公区的水电管理,杜绝乱搭乱接,减少跑冒滴漏,水电用量力争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

控制节假日、下班后非工作时间用电。提倡上下楼梯三层以内一般不坐电梯。

加强巡查,及时关闭室外、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防止“长明灯”现象。

会议室灯光要求在会前15分钟才开启,会议结束及时关闭。

下班前30分钟关掉行政大楼各楼层开水器,双休日除2F、7F、9F的开水器开启外,其余开水器不供应开水。

(三)工作人员在办公期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四)照明灯具、水龙头、洁具等设备要选择节能型产品,淘汰不环保、不节能的设施设备。

(五)经常检查水电管网及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杜绝跑冒滴漏。

(六)食堂、酒店、医务室、理发室和小超市等用户要分户安装水表、电表计量,据实按规定缴纳费用。

(七)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要进行资源节约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研究,注重引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节约资源。

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节能建筑设计要求,淘汰不节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二、节约使用耗材

(八)加强对物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把保洁物品申购、申领审核关,严格报废保洁易耗品清点、检查和登记制度。更换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九)鼓励重复使用,做到物尽其用,尽量减少低值易耗品的损耗,努力提高易耗物品利用率。

(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成本。

加强对能耗设备的定期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检修,杜绝浪费。

三、节约办公经费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办公设备,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办公设备的采购。

(十二)采购办公用品,要购买能耗低、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

(十三)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使用网络传递资料,有效降低纸张消耗。文稿用纸尽量做到双面使用。

(十四)在行政中心内部通话应使用内线电话,通话应言简意赅,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进行私人聊天、拨打信息台以及有偿注册服务等。

四、节约公务接待经费

(十五)严格执行接待制度,按照“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体现特色”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奢侈浪费。

控制陪餐人数,做到增人加菜、减人减菜,降低人均接待费用。

五、节约车辆燃修费

(十六)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用车登记。公务活动用车,能几人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

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在节假日、夜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十七)加强单车月支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出车报销凭据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按月统计、核算车辆行驶里程、油耗及差旅费。

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实行统一采购办理,各项经费支出由各单车分担。

(十八)车辆修理、保养、更换零配件等须凭车辆托修单进厂修理。行车途中如遇车辆故障,须电话请示后方可修理或购置零配件,报废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备查。

(十九)严格控制车辆装修,以车辆整洁、美观、舒适为准,以节约为本,按标准配置或更换车内坐垫套、CD片、磁带等辅助设施。

(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六、管理与监督

(二十一)成立节能降耗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节能降耗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各处室、单位对不节约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每个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养成事事处处节约习惯,杜绝不节约行为。

(二十三)对积极想办法采取措施节能降耗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节约而造成浪费的行为予以惩罚,具体奖惩标准另订。

七、本管理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3-07-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节能降耗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建设节约型机关,充分发挥本局在资源节约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本局特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节约公共资源

(一)夏季空调控温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控温不得高于20℃,办公室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严禁使用移动式制冷、采暖设备。

中央空调系统应在下班时间及时关闭,非办公时间原则上不开启。在温度比较适宜的情况下,停止使用空调。

(二)加强行政中心办公区的水电管理,杜绝乱搭乱接,减少跑冒滴漏,水电用量力争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

控制节假日、下班后非工作时间用电。提倡上下楼梯三层以内一般不坐电梯。

加强巡查,及时关闭室外、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防止“长明灯”现象。

会议室灯光要求在会前15分钟才开启,会议结束及时关闭。

下班前30分钟关掉行政大楼各楼层开水器,双休日除2F、7F、9F的开水器开启外,其余开水器不供应开水。

(三)工作人员在办公期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或下班时要随手关灯。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四)照明灯具、水龙头、洁具等设备要选择节能型产品,淘汰不环保、不节能的设施设备。

(五)经常检查水电管网及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杜绝跑冒滴漏。

(六)食堂、酒店、医务室、理发室和小超市等用户要分户安装水表、电表计量,据实按规定缴纳费用。

(七)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要进行资源节约经济效益的可行性研究,注重引进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节约资源。

维修、改造办公和业务用房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节能建筑设计要求,淘汰不节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二、节约使用耗材

(八)加强对物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严把保洁物品申购、申领审核关,严格报废保洁易耗品清点、检查和登记制度。更换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九)鼓励重复使用,做到物尽其用,尽量减少低值易耗品的损耗,努力提高易耗物品利用率。

(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降低成本。

加强对能耗设备的定期巡检,发现问题,立即检修,杜绝浪费。

三、节约办公经费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办公设备,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办公设备的采购。

(十二)采购办公用品,要购买能耗低、国家认证的节能设备或产品,率先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或产品。

(十三)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使用网络传递资料,有效降低纸张消耗。文稿用纸尽量做到双面使用。

(十四)在行政中心内部通话应使用内线电话,通话应言简意赅,禁止使用办公电话进行私人聊天、拨打信息台以及有偿注册服务等。

四、节约公务接待经费

(十五)严格执行接待制度,按照“热情周到、安全节俭、体现特色”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禁奢侈浪费。

控制陪餐人数,做到增人加菜、减人减菜,降低人均接待费用。

五、节约车辆燃修费

(十六)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格用车登记。公务活动用车,能几人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

严禁公车私用。车辆在节假日、夜间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十七)加强单车月支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出车报销凭据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按月统计、核算车辆行驶里程、油耗及差旅费。

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实行统一采购办理,各项经费支出由各单车分担。

(十八)车辆修理、保养、更换零配件等须凭车辆托修单进厂修理。行车途中如遇车辆故障,须电话请示后方可修理或购置零配件,报废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备查。

(十九)严格控制车辆装修,以车辆整洁、美观、舒适为准,以节约为本,按标准配置或更换车内坐垫套、CD片、磁带等辅助设施。

(二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淘汰环保不达标、油耗高的车辆。

六、管理与监督

(二十一)成立节能降耗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节能降耗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各处室、单位对不节约行为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加强管理和监督。每个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养成事事处处节约习惯,杜绝不节约行为。

(二十三)对积极想办法采取措施节能降耗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处室、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不节约而造成浪费的行为予以惩罚,具体奖惩标准另订。

七、本管理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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