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处

(信息来源: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10 20:38) (浏览次数:)

机构职能: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制度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调配和处置的审批工作;负责市级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的制定,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市级重大会议、重要公务活动车辆保障的协调调度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