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行政大楼用电管理规定

时间:2022-08-25 08:39:15 访问次数:

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及保持大楼的统一性,大楼内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及时有效管理和维修,制定本规定。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移装、改装加装各类电器、线路。

二、有特殊需要临时移装、改装时应先申请,征得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使用部门自理。

三、各部门经同意增加用电量后,自己配备的电脑、复印机及其它办公必须的电器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有齐全的产品证书。

四、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电器,切断电源。对供电时间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书面通知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市行政大楼用电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08-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及保持大楼的统一性,大楼内所有用电设备设施及时有效管理和维修,制定本规定。

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移装、改装加装各类电器、线路。

二、有特殊需要临时移装、改装时应先申请,征得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使用部门自理。

三、各部门经同意增加用电量后,自己配备的电脑、复印机及其它办公必须的电器设备应符合质量要求,有齐全的产品证书。

四、机关工作人员下班时应关闭电器,切断电源。对供电时间如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书面通知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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