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4-06 16:47:03 访问次数:

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投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 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1〕135号)等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丽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金丽招2023020号

4.招标内容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划总招标规模约15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放服务期限为一年,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期定期存款;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存款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基准加点模式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1〕135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丽水市(含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类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市政府同意;

5.4竞标银行为支行的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7.1网上获取竞标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未报名”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7.2现场报名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竞标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提供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提供报经市政府同意的材料复印件;竞标银行为支行的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41809:00(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竞标银行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2023418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91166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鸿鹄         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jgswj.lishui.gov.cn/)

1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4.1本项目采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

14.2竞标银行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如未进行银行入驻,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银行入驻注册页面)完成入驻;

14.3竞标银行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14.4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14.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15.特别说明

本项目所指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份文件当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可开启纸质投标文件,一旦解密成功,纸质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如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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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投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 号)、《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1〕135号)等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丽水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浙金丽招2023020号

4.招标内容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划总招标规模约1500万元,合同签订后以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放服务期限为一年,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期定期存款;如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有变动,则根据变动后基准存款利率按本次投标相同基准加点模式确定存款利率。(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21〕135号)第十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5.1在丽水市(含莲都区、开发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5.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5.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类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经市政府同意;

5.4竞标银行为支行的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竞标银行与最终公款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7.1网上获取竞标银行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未报名”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7.2现场报名获取: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竞标银行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提供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提供报经市政府同意的材料复印件;竞标银行为支行的须提供市(或以上)分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竞标银行为市(或以上)分行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41809:00(北京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竞标银行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2023418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2.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91166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鸿鹄         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

13.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jgswj.lishui.gov.cn/)

1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4.1本项目采用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

14.2竞标银行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如未进行银行入驻,请登录以下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50(银行入驻注册页面)完成入驻;

14.3竞标银行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14.4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14.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15.特别说明

本项目所指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备份文件当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可开启纸质投标文件,一旦解密成功,纸质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如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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