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9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9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反馈会后,中心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中心党组每半个月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及时分析研判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三是固化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走深走实。中心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治理相结合,以“当下改”推动问题清零,以“长久立”深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6人次,谈话提醒4人次,清退款项共计5万元,建立完善制度31项。
一、关于“勤政履职意识不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服务中心工作主动性不足”问题。加强对县(市、区)公务接待工作指导,组织举办全市公务接待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面提升接待人员的技能素养,与县(市、区)接待人员联合深度参与活动保障,带动提升县级接待人员水平。推进市直机关食堂行业管理,起草《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单位食堂行业管理工作方案》,举办市直机关食堂管理业务培训会,牵头召开丽水市机关食堂餐饮联盟工作推进会,正式成立机关食堂餐饮联盟及其指导委员会。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市行政中心停车管理和设备设施管理,优化“云上后勤”服务系统的设施设备维修等服务线上申请和受理,同步推出后勤一件事扫码办理,提升响应和解决速度,为机关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针对“办公用房管理盘活不力”问题。加强办公用房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召开了全市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和办公用房管理业务培训会。制定市本级办公用房全覆盖核查计划并实施,同时,结合核查工作加强办公用房盘活利用,推动办公用房资源整合和集约管理。完善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牵头起草了《丽水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租赁、维修和借用等审核流程,推动办公用房规范管理。
(三)针对“闲置办公资产未‘颗粒归仓”问题。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定执行《市行政中心公物仓管理规定(试行)》。对驻行政中心区域单位闲置资产进行开展摸底,将闲置资产及时纳入行政中心实体公物仓调剂使用,并实行资产调剂信息线下线上同步,自实体公物仓设立以来,通过调剂利用有效节约了购置资金。
二、关于“主责主业推进不够有力,后勤管理保障工作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公车管理存在隐患”问题。制定实施《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细化考核标准和惩处措施。举办全市机关事务系统驾驶员职业技能比武竞赛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驾驶员业务技能及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制定实施《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管理工作规定(暂行)》,强化对社会化租赁用车监管。
(二)针对“机关安全保障工作存在缺漏”问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安保工作人员思想引导,及时了解和解决实际困难,提升工作积极性。分批组织新入职安保人员岗前培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织开展了消防应急、设施设备故障应急和突发事件处置联合演练,并做好定期巡查与维保定期测试工作。修订完善了《市行政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行政中心消防系统维保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
(三)针对“数字赋能机关事务工作有待加强”问题。通过省局数字公车“整体智治”平台开展公务车辆单车成本核算工作,实施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线上报修和审批。进一步优化“云上后勤”服务系统,完善各服务办事模块功能,加强门户管理、安全补丁升级等运维工作,提升系统运行效率。
三、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违规招标采购等问题多发频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项目建设缺乏系统谋划”问题。梳理建立项目清单库,将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建库。落实项目合同跟踪管理机制,明确专人对项目付款条约、项目节点及时跟进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整体科学谋划,制定2026年度维修、维护项目清单和采购计划清单,对同类项目进行分类统筹和实施。
(二)针对“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组织召开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专项培训,提高招标采购业务能力。推进中心项目档案归集和数字化管理,制定《中心档案三合一制度》《中心招标(采购)项目档案归集清单》,明确档案归集管理的职责、交接流程、归集内容及要求等,规范项目档案管理。
(三)针对“招标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中心机关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采购职责、采购方式、采购流程等事项,加强采购项目全流程监督。组织开展采购警示案例专题学习,提升采购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规范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针对“项目现场监管流于形式”问题。强化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履约考核和监管,成立“物业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加强对物业履职情况监督考评。健全履约考核机制,对物业考核奖惩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督促社会化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四、关于“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从严管党治党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问题。制定落实《中心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排查,梳理中心岗位廉政风险对照检查清单,组织干部职工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纳入支部“三会一课”机制,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赴纪法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提升廉政教育实效。
(二)针对“对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监督指导”问题。建立中心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和支部党建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制度。组织开展中心系统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建立党支部书记领办机关暖心实事和攻坚破难项目等机制,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三)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编制《中心人事工作操作手册》,细化人事工作流程,并组织开展了中心系统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制定实施中心年轻干部梯队培养规划,通过遴选、考录、培养选拔等方式优化干部结构。深化年轻干部锻炼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能力,适应“学习型、技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需求。
(四)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职工队伍日常管理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开展遵守保密纪律、远离网贷和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等方面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五、关于“上轮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轮巡察指出的“编外人员管理混乱”问题,制定落实《关于在机关工作的编外用工岗位调整方案》,明确人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编外用工管理。
下步,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夯实整改基础。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全方位提升学习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细化跟踪管理,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做好整改问题的跟踪问效,对整改中已经解决的问题,坚持动态跟踪,加强日常监督,深入做好复盘分析,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整改中发现的工作短板和弱项,总结不足,加强改革创新,变“短板”为“跳板”,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将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中心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091176;邮政信箱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电子邮箱:2465998680@qq.com
中共丽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
2026年2月26日